江蘇省衛生計生委發布《關于全面加強衛生計生法治建設的意見》,明確將衛生計生干部法治培訓納入衛生計生教育培訓工作規劃,健全公務員學法用法制度。加快建立部門法律顧問制度,建立以高等院校、科研機構的法律專業工作者,立法機關、司法機關和行政機關的實務專家以及執業律師參加的衛生計生部門法律顧問隊伍。
《意見》要求,嚴格落實部門領導班子集中學法制度,年度集體學法不少于4次。建立行政執法人員上崗培訓和日常培訓、輪訓常態化工作機制,行政執法人員法律知識培訓時間每年不少于15天。培訓情況和學習成績作為行政執法人員任職晉職的依據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