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胡顯俊最近法制晚報報道了一起患者欠費案件,張某因拖欠治療費和拒絕出院被醫院告上法院。法院判決張某需支付醫院41萬余元醫療費、護理費、伙食費、鑒定費等,并要求他的監護人王女士在判決生效30日內將張某帶離醫院。法院判決王女士無需支付醫院醫療費用,是因為她表示沒有能力安置張某。
王女士拿到判決后表示不會上訴,也不會執行判決,因為她表示沒有能力安置張某。法院僅同意醫院要求王女士辦理張某的出院手續,將張某帶離醫院。
法院判決王女士不需要支付醫院醫療費用,是因為她沒有能力安置張某。但法院在現實生活中會判處患者支付醫藥費,但患者拒絕支付的情況也時有發生。國外是如何應對患者欠費的問題呢?
日本先看病后付費,近年來看病后未繳納醫療費的情況不斷增加,每年大約欠費100多億日元。為了解決欠費問題,一些醫院采取收取押金預防欠費問題的措施,對欠費患者“先禮后兵”:給患者發催繳費用的通知,如果仍不還款,醫院將起訴欠費患者。但由于醫院工作繁忙,司法追繳比較漫長,這個辦法效果不佳。
美國醫療費用之高昂舉世聞名,拖欠醫療費用也時有發生。每年美國醫院未支付的醫療賬單總金額高達400億美元,使很多醫院的日常運轉受到嚴重影響。為解決欠費問題,美國各州的醫院開始推行還款計劃,允許患者分期付款。另外,美國患者可以向醫院申請打折減免,自己還一部分,剩下的包袱留給了社會慈善機構,最后是政府。
美國解決“醫賴”問題,主要靠法律。各地將解決“醫賴”問題納入專項行動,地方各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應當協調相關部門系統梳理,摸清底數,開展專項綜合治理,通過幫扶、疏導及法律手段,引導患者出院,依法打擊、嚴厲懲處擾亂醫療秩序的“醫賴”。
醫賴占用有限的醫療資源,是無視他人病痛和生命為代價的一種行為,而社會的寬容和忍讓就是對公眾利益的不負責任。因此,對醫賴不但要疏導和幫助,更應結合實際情況給予嚴厲的打擊,讓醫賴無處遁形,保障醫院的健康運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