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正面臨藥械購銷領域反腐敗的嚴峻挑戰。上月,天津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先后發布了一系列新文件并召開工作會議,啟動了行業反腐敗風暴。各大醫院也紛紛采取行動,約談藥商、器械商,限制醫藥代表推廣行為。此時,6月6日,天津市市場和質量監督管理委員會在其官方網站上公布了一起醫療器械購銷商業賄賂案,有多家醫械企業被處罰。這起案件直指醫療設備捆綁耗材銷售模式。
根據“津市場監管稽罰〔2018〕J12號”行政處罰決定書,XX醫療器械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當事公司”)在2016年5月至2017年8月期間,為獲取更多交易機會,將價值222萬元的設備提供給天津中醫藥大學第一附屬醫院(以下簡稱中醫一附院)無償使用,并借此機會捆綁耗材銷售。在設備無償使用期間,中醫一附院只購買使用了當事人提供的相關耗材。當事公司在相應期間內向中醫一附院行賄具體數額無法計算,違法所得為191345.2元。
天津市市場和質量監督管理委員會認為,當事公司違反了《反不正當競爭法》(1993.12.1-2017.12.31)第八條第一款的規定:“經營者不得采用財物或者其他手段進行賄賂以銷售或者購買商品。在帳外暗中給予對方單位或者個人回扣的,以行賄論處;對方單位或者個人在帳外暗中收受回扣的,以受賄論處。”
今年2月,該委員會對當事公司作出責令改正違法行為、罰款105000元、沒收違法所得191345.2元的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