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醫療糾紛的發生率將直接影響醫院院長的績效工資。近期,市醫管局正式啟動了市屬醫院的績效考核工作,21家醫院負責人分別領到了“責任狀”。市醫管局表示,根據各醫院年度績效考核結果,將制定醫院績效工資總額額度;醫院院長和黨委書記的績效工資則將在考核結果的基礎上另行發放,績效工資實行年薪制,與考核結果掛鉤。
在績效考核指標體系中,包括定量指標和定性指標兩大類。定量指標占70%,定性指標占30%。今年首次納入績效考核的25項“硬指標”是依據社會關注度高、醫院日常管理薄弱的25個環節而設定的,全部納入醫院績效考核。根據各醫院的不同特點,如抗菌藥的使用、平均住院天數等部分指標的“門檻”設置高低也有差異。
值得注意的是,包括醫療糾紛發生率、患者滿意度、預約就診率在內的11項將被視為關鍵指標。在定量指標中,社會評價所占的比重最大,社會評價中包括患者滿意、費用適宜、質量保證和職工認可四個大項,共計52分。其中患者滿意度10分;預約就診率5分;醫療糾紛發生率5分;人次均費用控制率5分;抗菌藥物使用合格率5分……每一項指標都有具體的計算方法和記分方法。
定性考核指標占30%。其中政府指令性任務占10分,完不成扣10分,其中包括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公立醫院改革、對口援助等;發生亂收費、不良執業等不規范醫療行為,造成社會影響的扣10分。
年度考核將在綜合定量考核結果基礎上,再加上定性考核結果得分,最終用百分制表示,分為A、B、C、D四個等級。90分及以上為A等,75至90分為B等,60至75分為C等;60分以下為D等,即不合格。醫院年度績效考核連續兩年不合格,醫院院長和黨委書記將被免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