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1日,國家發改委公布了一項新的《中央定價目錄》,大幅縮減了定價范圍。該目錄還保留了20項中央政府定價項目,占之前100項的不到3%。保留項目中的麻醉藥和第一類精神藥品的最高出廠價和最高零售價格,以及公民臨床用血的血站供應價格。這些項目需要政府制定價格時盡可能適應市場變化,制定一些辦法和規則,給予經營者自主權。此外,國家發改委還舉行了新聞發布會,宣布了該目錄的實施時間。
從改革思路來看,《中央定價目錄》在定價程序上也進行了完善。該目錄強調讓公眾更多參與,不斷完善合法性審查和專家論證等制度,主動接受社會監督,有效約束政府定價行為。
此次中央定價目錄修訂后,將能夠保留的政府定價項目完全用目錄形式公布,目錄外中央政府就沒有定價權了。這制度化了,便于社會監督,也體現了新一屆政府簡政放權的要求。
同時,文件指出,醫療服務價格改革是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推進價格改革的綱領性文件。文件中提到的醫療服務價格改革任務,包括深化重點領域價格改革、建立健全政府定價制度、加強市場價格監管和反壟斷執法、充分發揮價格杠桿作用、調放結合分類管理等。
在醫療服務價格改革方面,文件表示下一步改革將圍繞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目標,正確處理好政府和市場關系,堅持調放結合,逐步建立分類管理、動態調整、多方參與價格形成的機制。對于市場競爭充分個性化需求強的公立醫療機構的醫療服務,要及時放開價格來促進競爭,更好滿足老百姓需求,提供更加優質的服務。
醫療服務價格改革與體制機制改革緊密相關。改革要強化價格、醫保、醫療等相關政策銜接,不能單兵突進。具體要做好三個結合:一是與充分發揮醫??刭M作用相結合;二是與建立科學補償機制相結合;三是與減輕患者負擔相結合,確保醫療機構良性運行、醫?;鹂沙惺?、群眾負擔不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