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雷公,健康知識局
編輯|雪莉
日前,國家美國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發布了不合格藥品公告,通報了10批次不合格藥品。其中白芷3批次,薄荷5批次。這兩種制劑分別為刺五加顆粒和亮菌甲素氯化鈉注射液。
《通告》稱,江西知和堂中藥飲片有限公司等10家企業生產的10批次藥品,經甘肅省藥品檢驗所等4家藥品檢驗機構檢驗,不符合規定。
1.經甘肅省藥品檢驗所檢驗,江西知和堂中藥飲片有限公司、上海醫藥控股宜興有限公司中藥飲片分公司、寧夏西北藥材科技有限公司生產的3批次白芷不符合規定。不符合規定的項目有含量測定和二氧化硫殘留量。
經山西省食品藥品檢驗所檢驗,標稱江西兆生中藥飲片有限公司、湖南冉潤堂中藥飲片有限公司、湖南松齡堂中藥飲片有限公司、廣西玉林泰隆中藥飲片有限公司、四川元上草中藥飲片有限公司生產的5批次薄荷不符合規定。不符合項包括性狀、顯微特征和薄層色譜。
經青海省藥品檢驗研究院檢驗,哈藥集團三精制藥諾杰制藥有限公司生產的1批次刺五加顆粒不符合規定,不合格項目為含量測定。
經江蘇省美國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檢驗研究院檢驗,廣東世新藥業有限公司生產的1批次亮菌甲素氯化鈉注射液不符合規定,不合格項目為含量測定。
二。對上述不符合規定的藥品,相關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已采取查封、扣押等控制措施,要求企業暫停銷售和使用,召回產品,并進行整改。
3.國家醫藥產品監督管理局要求相關省級藥品監督管理部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第七十三條、第七十四條、第七十五條對上述企業和單位生產銷售假劣藥品的違法行為進行立案調查,自收到檢查報告之日起3個月內完成對相關企業或單位的調查處理,并公開處理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