賽柏藍藥店經理人10月8日至10月9日,廣東省藥品監督管理局連續發布多條公告,撤銷了14家藥企的GSP證書,并評定其信用等級為“嚴重失信”。據消息,這14家企業嚴重違反了《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主要違法事實包括:1.質量管理人員未指導并監督藥學服務工作;2.藥品未按用途以及儲存要求分類陳列;3.外用藥與其他藥品未分開擺放;4.非藥品與藥品混放;5.銷售國家有專門管理要求的藥品未執行有關規定;6.處方藥與非處方藥混放;7.企業不具備與經營范圍和規模相適應的經營條件;8.企業虛假登記營業場所溫濕度記錄;9.企業未建立完整的溫濕度記錄。
廣東省藥監局依據《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認證管理辦法》第四十五條,依法撤銷了這14家企業《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認證證書》,并根據《廣東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藥品生產經營單位信用分類管理的實施辦法》(粵食藥監法〔2014〕109號)規定,評定其信用等級為“嚴重失信”。
附:14家企業名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