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1日,以嶺藥業發布公告稱,收到菲律賓食品藥品管理局核準簽發的藥品注冊證書,批準公司藥品連花清瘟膠囊符合菲律賓傳統植物藥標準注冊。2020年一季度,連花清瘟產品營收15.42億元,占公司總營收比例66.07%。截至目前,連花清瘟膠囊已在中國的香港地區、澳門地區和巴西、印度尼西亞、加拿大、莫桑比克、羅馬尼亞、泰國等超過10個國家及地區獲得上市許可。
菲律賓注冊的基本情況
連花清瘟產品為以嶺藥業的主導產品、國家基本藥物目錄和國家醫保目錄(甲類)品種,主要用于感冒、流感相關疾病的治療。連花清瘟產品先后多次被國家衛生健康委、國家中醫藥管理局列入感冒、流感相關疾病診療方案。2020年連花清瘟膠囊/顆粒被列為國家衛生健康委和國家中醫藥管理局聯合發布的《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診療方案》(試行第四/五/六/七版)推薦用藥。2020年4月12日,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批準連花清瘟膠囊/顆粒在原批準適應癥的基礎上,增加“新型冠狀病毒肺炎輕型、普通型”的新適應癥。
2019年以嶺藥業的連花清瘟產品實現營業收入17.03億元,占公司總營業收入29.24%。2020年一季度,連花清瘟產品實現營業收入15.42億元,占公司總營業收入66.07%。米內網數據顯示,2019年在中國城市公立醫院、縣級公立醫院、城市社區中心及鄉鎮衛生院(簡稱中國公立醫療機構)終端連花清瘟銷售規模超過10億元。
以嶺藥業表示,本次連花清瘟膠囊獲得菲律賓食品藥品管理局的藥品注冊批文,標志著公司具備了在菲律賓市場以藥品身份銷售該產品的資格,對公司拓展海外市場帶來積極影響。截至目前,連花清瘟膠囊已在中國的香港地區、澳門地區和巴西、印度尼西亞、加拿大、莫桑比克、羅馬尼亞、泰國、厄瓜多爾、新加坡、老撾分別以“中成藥”、“藥品”、“植物藥”、“天然健康產品”、“食品補充劑”、“現代植物藥”、“天然藥物”等身份注冊獲得上市許可。目前海外銷售收入占公司營業總收入比例較低,對公司經營業績不構成重大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