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5日,中共中央、國務院發布了《“健康中國2030”規劃綱要》,并明確提出到2030年健康產業總規模達到16萬億元。規劃綱要明確了一系列與醫藥零售行業相關的要點。
首先,將全面推行“雙隨機、一公開”檢查機制,加強衛生計生、體育、食品藥品等健康領域監管創新。同時,加快構建事中和事后監管體系,全面推開“雙隨機、一公開”機制建設。此外,推進綜合監管,加強行業自律和誠信建設,鼓勵行業協會商會發展,充分發揮社會力量在監管中的作用,促進公平競爭,推動健康相關行業科學發展。
其次,實施慢性病綜合防控戰略,加強國家慢性病綜合防控示范區建設。強化慢性病篩查和早期發現,針對高發地區重點癌癥開展早診早治工作,推動癌癥、腦卒中、冠心病等慢性病的機會性篩查。到2030年,實現全人群、全生命周期的慢性病健康管理,總體癌癥5年生存率提高15%。
第三,提倡中醫養生保健治未病服務。實施中醫治未病健康工程,將中醫藥優勢與健康管理結合,探索融健康文化、健康管理、健康保險為一體的中醫健康保障模式。鼓勵社會力量舉辦規范的中醫養生保健機構,加快養生保健服務發展。
第四,養老服務將成藥店藍海。推進老年醫療衛生服務體系建設,推動醫療衛生服務延伸至社區、家庭。健全醫療衛生機構與養老機構合作機制,支持養老機構開展醫療服務。推進中醫藥與養老融合發展,推動醫養結合,為老年人提供治療期住院、康復期護理、穩定期生活照料、安寧療護一體化的健康和養老服務,促進慢性病全程防治管理服務同居家、社區、機構養老緊密結合。
第五,將建立藥品出廠價格信息可追溯機制。推進藥品、醫療器械流通企業向供應鏈上下游延伸開展服務,形成現代流通新體系。規范醫藥電子商務,豐富藥品流通渠道和發展模式。推廣應用現代物流管理與技術,健全中藥材現代流通網絡與追溯體系。落實醫療機構藥品、耗材采購主體地位,鼓勵聯合采購。完善國家藥品價格談判機制。建立藥品出廠價格信息可追溯機制。強化短缺藥品供應保障和預警,完善藥品儲備制度和應急供應機制。建設遍及城鄉的現代醫藥流通網絡,提高基層和邊遠地區藥品供應保障能力。
第六,將完善藥品價格形成機制。鞏固完善國家基本藥物制度,推進特殊人群基本藥物保障。完善現有免費治療藥品政策,增加艾滋病防治等特殊藥物免費供給。保障兒童用藥。完善罕見病用藥保障政策。建立以基本藥物為重點的臨床綜合評價體系。按照政府調控和市場調節相結合的原則,完善藥品價格形成機制。強化價格、醫保、采購等政策的銜接,堅持分類管理,加強對市場競爭不充分藥品和高值醫用耗材的價格監管,建立藥品價格信息監測和信息公開制度,制定完善醫保藥品支付標準政策。
第七,藥品安全監管將進一步強化。深化藥品(醫療器械)審評審批制度改革,研究建立以臨床療效為導向的審批制度,提高藥品(醫療器械)審批標準。加快創新藥(醫療器械)和臨床急需新藥(醫療器械)的審評審批,推進仿制藥質量和療效一致性評價。完善國家藥品標準體系,實施醫療器械標準提高計劃,積極推進中藥(材)標準國際化進程。全面加強藥品監管,形成全品種、全過程的監管鏈條。加強醫療器械和化妝品監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