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保護部(國家核安全局)的負責人介紹,4月5日,環保部門在黑龍江、吉林、遼寧、北京、天津、河北、河南、山西、內蒙古、山東、上海、江蘇、浙江、安徽、福建、江西、湖北、湖南、廣東、海南、重慶、四川、云南、西藏、陜西、甘肅、青海、寧夏、新疆的監測點氣溶膠取樣中檢測到了極微量的人工放射性核素碘-131。此外,在吉林、北京、天津、河北、河南、山西、內蒙、山東、上海、江蘇、浙江、安徽、江西、湖北、湖南、重慶和寧夏檢測到了更微量放射性核素銫-137和銫-134。
結合近年來輻射環境監測數據分析,初步確認各地所檢測到的人工放射性核素來自日本福島核事故。全國環境空氣中人工放射性核素檢測結果詳見附表。由于各地檢測出的人工放射性核素所造成的輻射劑量極其微弱,只有10-7微希沃特/小時量級,小于巖石、土壤、建筑物、食物、太陽等自然輻射源形成的天然本底輻射劑量率(0.1微希沃特/小時左右)的十萬分之一,仍在當地本底輻射水平正常漲落范圍之內。公眾暴露在這樣的環境中,一年之內所接受的附加輻射劑量,僅相當于乘坐飛機飛行兩千公里所受輻射劑量的千分之一,因此,不會對環境和公眾健康造成影響,無需采取防護措施。
根據環境保護部(國家核安全局)4月5日18:00繼續發布的全國省會城市和部分地級市輻射環境自動監測站實時連續空氣吸收劑量率監測值,監測結果表明,目前我國環境輻射水平仍在本底范圍內,日本核電事故未對我國環境及境內公眾健康產生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