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用醫療器械市場正面臨政策壓力,以魚龍混雜的家用醫療器械市場為例,其混亂局面已受到監管部門的關注。北京商報今日獲悉,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已發布《醫療器械通用名稱命名規則》,并將于2016年4月1日起施行。該規則明確禁止含有“型號、規格”、“人名、企業名稱、注冊商標或其他類似名稱”、“最佳、惟一、精確、排他性詞語”、“說明有效率、治愈率用語”等9個禁止性要求。醫療器械應當使用通用名稱,并符合醫療器械命名規則。否則,今后將不予審批。出臺命名規則,可以規范產品名稱中存在的問題,解決因命名不準確、不科學導致的醫療器械名稱混亂、誤導識別等問題,逐步實現醫療器械命名規范化管理。
近年來,我國醫療器械市場發展迅速,銷售額從2001年的179億元增加到2014年的2556億元。北京鼎臣醫藥管理咨詢中心負責人史立臣表示,該規定的出臺對于家用醫療器械市場的影響更大。然而,對于醫用醫療器械而言,該規定的影響卻十分有限。原因在于,目前國家對醫用醫療器械有著嚴格的審核和監管標準,但在家用醫療器械市場上,這一標準一直有所欠缺。
家用醫療器械市場魚龍混雜,各種產品名稱魚龍混雜。例如,很多家用血壓計、血糖儀、紅外線儀等產品沒有相關批準文號就進入市場流通。某知名家用醫療器械企業負責人也透露,這一規定的出臺對于肅清混亂的醫療器械市場有一定的作用。然而,目前來看,主要限制的還是醫療器械企業的廣告宣傳。尤其是醫美、保健等行業,未來需要尋找更多的營銷方式來拉住消費者。廣告將不再是企業塑造品牌的唯一途徑。企業間的競爭將轉向包括企業研發實力提升、誠信等級構建、售后體系完善等諸多因素在內的綜合實力較量。
總之,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發布的《醫療器械通用名稱命名規則》為家用醫療器械市場帶來了新的機遇。規定禁止含有多個禁止性要求,有助于解決醫療器械名稱混亂、誤導識別等問題,逐步實現醫療器械命名規范化管理。這對于解決家用醫療器械市場的混亂局面具有重要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