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4日,江蘇省衛計委發布《江蘇省公立醫療機構藥品采購推行“兩票制”實施方案(征求意見稿)》公開征求意見的通知。征求意見截止時間為5月31日。
江蘇省公立醫療機構藥品采購“兩票制”實施方案(征求意見稿)
為加強藥品市場監督管理,進一步規范藥品流通秩序,優化藥品市場結構,治理藥品購銷中的各類違法行為,促進醫藥產業健康發展,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改革完善藥品生產流通使用政策的若干意見》(國辦發〔2017〕13號)和國務院醫改辦等八部門《印發關于在公立醫療機構藥品采購中推行“兩票制”的實施意見(試行)的通知》(國辦發〔2016〕4號)要求,結合我省實際,
一、“兩票制”的定義
(一)“兩票制”是指藥品生產企業向流通企業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或增值稅普通發票(以下簡稱發票),流通企業向醫療機構開具發票。
(二)藥品生產企業或集科、工、貿于一體的集團企業設立的全資或控股(50%以上,下同)商業公司(國內只有一家),銷售本(集團)藥品時視為生產企業,銷售非本(集團)藥品時視為流通企業。境外國內藥品經銷商(含國內分裝企業)、生產企業之間的產品經銷權受讓方、不具備藥品經營資格的藥品上市許可持有人委托的生產企業或流通企業,均可視為生產企業,上述三種情形在國內限一種。
(三)醫藥流通集團企業內部向全資(控股)子公司或全資(控股)子公司之間調撥藥品,可不視為一票,最多允許開一張發票。對納入我省短缺藥品定點儲備的藥品,對應的省級承儲企業在我省某一地區未建立配送關系,但確需配送的藥品,可另開發票。
(四)麻醉藥品、精神藥品、醫療用毒性藥品、放射性藥品、防治傳染病和寄生蟲病的免費藥品、疫苗、計劃生育藥品、中藥飲片的流通和管理,按國家現行規定執行。為應對自然災害、重大疫情、重大突發事件和患者急(急)救等特殊情況,緊急采購藥品或國家醫藥儲備藥品可實行特殊處理。
(五)鼓勵公立醫療機構與藥品生產企業直接結算藥費,藥品生產企業與配送企業結算配送費用。
二。實施的范圍和步驟
(一)實施范圍:全省各級公立醫療機構(含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和村衛生室)。鼓勵軍隊醫院、民營醫院、個體診所等醫療機構在藥品采購中積極推行“兩票制”。
(二)實施步驟:結合我省新一輪藥品集中采購進展情況,第二批網上招標、議價、限價采購藥品自采購結果實施之日起與“兩票制”同步實施。已網購的第一批急(急)診藥品和婦幼非專利藥品,必須在2017年12月31日前全面實施。鼓勵有條件的地區在醫用耗材和檢驗試劑集中采購中實行“兩票制”。
三。具體措施
(一)推進藥品集中采購實行“兩票制”。
藥品生產企業(指中標我省藥品集中采購的企業,下同)應向我省藥品集中采購中心作出執行“兩票制”的承諾,按照“兩票制”要求選擇流通企業,確保供應區域全面覆蓋,及時更換不執行“兩票制”的流通企業。對未落實“兩票制”承諾的藥品生產企業
(九)各相關部門要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建立健全跨部門、跨區域監管聯動響應和協作機制,推動藥品集中采購平臺(公共資源交易平臺)、藥品追溯體系和誠信體系建設平臺等互聯互通、數據共享,實現違法線索互聯、監管標準互通、處理結果互認。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地、各相關部門要充分認識在公立醫療機構藥品采購中推行“兩票制”的重要意義,按照國家和我省統一要求,加強組織領導,強化使命擔當,落實主體責任、實施責任和監管責任。要對照目標要求,精心部署,周密安排,扎實推進,確保“兩票制”在我省落地生效。
(二)完善配套措施。各地、各相關部門要打破利益藩籬,破除地方保護,加快清理和廢止在企業開辦登記、跨區域經營、連鎖經營等方面存在的阻礙藥品流通行業健康發展的不合理政策和規定。要支持網絡體系全、質量信譽好、配送能力強的大型藥品流通企業開展藥品配送工作。支持建設全國性、區域性藥品物流園區和配送中心,推進藥品流通企業倉庫資源和運輸資源有效整合,多倉協同配送。支持藥品流通企業異地建倉,跨地區使用本企業符合條件的藥品倉庫。支持區域藥品配送城鄉一體化,保障基層藥品有效供應。
(三)嚴格考核監督。各地、各相關部門要將推進“兩票制”工作納入政府和部門醫改工作考核內容,充分運用新興技術,加強對“兩票制”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推動“兩票制”工作全面落實。省有關部門將不定期對藥品生產、流通企業和醫療機構“兩票制”執行情況進行聯合監督檢查。
(四)強化宣傳引導。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加強“兩票制”政策解讀、宣傳和引導,爭取各方的理解和支持。要大力推行信息公開,廣泛接受社會監督,積極回應社會關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