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中央軍委批準,《關于建立軍隊基本藥物制度的意見》日前正式印發全軍和武警部隊。該《意見》圍繞軍隊基本藥物的遴選更新、采購供應、配備儲備和使用監管等方面進行了詳細部署,為建立起與強軍目標相適應的衛勤保障制度提供了政策支撐。
根據《意見》,軍隊基本藥物的90%常備藥物應從基藥目錄中選擇,而部隊醫療衛生機構常備藥品的90%以上應從基本藥物中選擇。此外,軍隊中心以上醫院基本藥物使用金額應不低于用藥總金額的30%。《意見》要求,軍隊基本藥物由軍委后勤保障部實施集中采購,并將其集中采購中標或中選的企業確定為軍隊藥品主供貨商和主配送商。
《意見》還要求,軍隊基本藥物中的戰備藥品和營連常用藥品由軍隊藥材供應站定期按標準組織供應。同時,要建立軍民融合定點生產機制來解決短缺品種的問題。
值得一提的是,《意見》強調實施軍隊基本藥物制度后將建立更加嚴格的使用和監管制度,實現全品種全規格質量抽驗,對不合格品種建立跟蹤問責措施,及時暫停或終止其在軍隊的銷售。
此外,軍隊改革已經提上日程。日前,中央軍委印發《關于軍隊和武警部隊全面停止有償服務活動的通知》,計劃用3年左右時間,分步驟停止軍隊和武警部隊一切有償服務活動,以確保軍隊和武警部隊全面停止有償服務活動的順利進行。
對于部隊醫院參與城市公立醫院綜合改革,根據之前有消息稱部隊醫院相關福利等已暫停發放。目前,關于部隊醫院如何移交地方,至今仍未有詳細細則出臺。但是,從目前政策來看,現在實行基本藥物制度,確定基藥用藥比例等,在國務院剛剛發布的2016年醫改重點中也要求研究制訂軍隊醫院參與城市公立醫院綜合改革試點的指導性文件。種種跡象都預示著部隊醫院和目前公立醫院的逐步接軌。
然而,在關注接軌的同時,我們也需要關注的是,最終是否完全接軌仍要看政策。目前藥品采購仍是由軍委后勤保障部實施,而部隊醫院參與城市公立醫院綜合改革中,預計仍將是中央軍委后勤保障部衛生局在參考公立醫院改革的基礎上確定。或許,從目前來講,部隊醫院從醫院改革到用藥改革,在制度上會逐漸向公立醫院靠攏,但是主管部門暫時應不會發生大變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