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隊育齡夫婦不孕不育癥集中診治實施方案已得到全軍總政治部、總后勤部的明確指導和規定。自2013年起,育齡夫婦雙方或一方為現役軍人,夫婦雙方都有生育意愿,未采取避孕節育措施,同地居住1年以上或異地居住3年以上未能懷孕生育,且無影響懷孕生育的重大器質性疾病,經過軍隊或地方三級以上醫院診斷為不孕不育癥的育齡夫婦,將得到免費的集中診治。
按照《方案》要求,集中診治工作將堅持面向基層、面向邊遠艱苦地區部隊的基本原則,優先安排特殊環境、特殊條件、特殊崗位作業官兵及其家庭,為不孕不育癥診治提供優質技術服務。在集中診治期間,軍隊育齡夫婦將免除門診與住院的檢查費、檢驗費、藥品費、耗材費、手術費等所有費用。
此外,根據《方案》規定,對于那些在軍隊醫院或地方三級以上醫院接受過不孕不育癥診斷,但尚未采取避孕措施的夫婦,將繼續免費提供避孕指導和咨詢服務。同時,軍隊醫院和和地方醫院也將積極參與到集中診治工作中,為育齡夫婦提供全方位的診療服務。
這項工作的開展,將為育齡夫婦提供更好的醫療服務和心理支持,幫助他們解決不孕不育的問題,提高生育率,進一步促進軍隊家庭穩定和社會和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