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醫保支付改革進入實質性階段,費用控制被納入公立醫院年度考核目標,醫療費用年增幅不超過10%是其硬性標準,其中藥品占30%,消費占20%,這也成為一條高壓紅線。
當然,“控費”設計的初衷是好的,是為了保持醫療費用增長均衡,與GDP增速基本一致,與CPI的含義相同,讓群眾從中或從其中獲得更明顯的醫改實惠。但現實中,一些公立醫療機構作為“成本控制”的責任人,并沒有合理部署“成本控制”,忽視或回避醫療費用過快增長的主要來源,其中最突出的就是忽視藥品的功能和實際臨床療效,通過壓低藥占比來達到“成本控制”的目的!
近期,四川、貴州等省將“控費”績效與醫療機構負責人的崗位評價掛鉤,與醫療機構財政支付直接掛鉤;此外,河南省平頂山市衛計委發布《城市公立醫院綜合改革重點監控營養性輔助性藥品目錄的通知》,重點監測13種營養性和30種輔助性藥物(隨后市第一人民醫院等多家醫院陸續執行《通知》精神,12月開始執行)。
與此同時,全國多家醫院發布緊急通知,大量輔助藥物被停用。醫用耗材嚴控降價現象尤為嚴重。青島醫學院附屬醫院在多次降價的基礎上再次全面降價。河北省唐山市《關于進一步強化責任嚴格控制醫療費用不合理增長的緊急通知》提出停止使用醫保目錄外的藥品和耗材。在四川省某醫院,臨床治療確實需要的非醫保藥品,只有科室申請審批后才能使用。此外,江蘇、陜西、海南、山西等城市的醫療管理部門或醫療機構也出臺了文件或制度,對醫院藥房和醫生開出的藥品價格、種類和數量進行控制。
簡而言之,上述省區的“控費”措施都是從藥品供應入手,大幅度減少藥品的購買和使用,從而降低患者的醫療消耗或增長率。
毋庸置疑,醫療消費是臨床醫療行為的價值表達和體現,醫療服務項目、醫療檢查化驗、藥品和耗材是醫療消費的主要組成部分。要達到“控制開支”的目標,就要在這三個方面同時努力。比如,醫療機構必須制定科學合理的醫療管理制度,在合理降低藥占比的同時,防止過度治療和過度檢查。但現實中,一些醫療機構為了在數字上滿足上級部門的要求,鼓勵醫生多開體檢或多開服務,以擴大醫療總收入,降低藥占比。事實上,患者的實際自付費用實際上是增加的。
2015年以來,豫北某縣級醫院采取禁止采購和使用新特藥、高價藥、輔助藥、營養藥等多種方式降低藥占比。2015年和2016年的藥占比只有19.89%和21.3%,讓全省醫院驚嘆!但實際上,住院病人的人均消費總額實際上是增加了。2016年,該院住院患者人均消費3300元,而2017年1-11月,住院患者人均消費高達3900元,增長近20%!
內部資料顯示,豫西某縣級醫院在強制用藥比例和踢除輔助用藥有了醫保支付空間后,鼓勵各臨床科室開展一些本專業實際不需要的醫療服務,如術后臥床患者按摩、肝病患者每日自制膏藥、所有患者(包括兒童)血型鑒定等。所以患者的醫學知識相對缺乏,他們只能接受,所以醫院的m
最近有醫院因為“打擊神藥、控制耗材、踢出輔助藥”而擔心醫院醫生的收入,因為雖然這樣可以有效“控費”,但畢竟政府的零加價補貼會大打折扣。醫生的收入呢?有院長表示,只要醫生不亂開藥,不亂用耗材,就能控制不斷上漲的醫療費用。但是實際效果如何呢?
如上例所示,醫院和醫生會想盡辦法“去蕪存菁”,通過過度檢查和過度醫療來彌補收入。人社部醫療保險司司長陳金福在11月29日的“2018:《財經》年會預測與策略”中提到,“目前醫療消費的30%是過度醫療的浪費”。那為什么不把過度治療作為“控費”的主要對象和手段呢?
醫療服務價格調整滯后,醫生的醫療服務價值沒有得到合理表達,也是他們把藥品作為“控費”核心內容的原因之一。因此,“成本控制”必須尊重醫院和醫生的合法利益,但醫院醫生也必須在合理的醫療管理制度支持下合理用藥。
“控費”的初心是好的,但不能光吃藥。目前,DRGs應該是最符合“三醫”利益的“控費”手段。醫療機構會主動提升自己的專業水平,獲得更大的醫療利潤;藥企會重視藥品的研發和生產,自己降低藥品生產成本來降低藥價;醫?;鹂梢栽诎床》N付費的階段性制度下,取消醫?;鹪卺t療機構的定額預付,讓先進的醫療技術發揮競爭力,緩解群眾“看病難、看病貴”。
原標題:“控費”一開始是好的,但不能一個人吃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