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醫保局和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聯合發布《關于推進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開展“互聯網+”醫保服務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意見》)。
055-79000的發放,是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疫情防控統一部署,積極開辟互聯網醫療醫保支付通道的重要舉措。有利于降低群眾就醫、購藥時交叉感染的風險,享受網上醫保結算的便捷服務。
055-79000明確,互聯網醫療機構為參保人提供的符合規定的常見病、慢性病在線隨訪服務,可按規定納入醫保基金支付范圍。互聯網醫療機構在線下為參保人開具電子處方,線下采取多種方式靈活配藥,參保人可享受醫保支付。醫保部門加強與互聯網醫療機構合作等。醫療費用和醫保負擔直接網上結算。參保人只需支付自付部分,就像在實體醫院刷卡買藥一樣。為防止虛構醫療服務等違法行為,《意見》還要求實行網上就醫實名登記制度和處方審核,確保醫保基金安全。
下一步,國家醫保局會同國家衛健委將抓緊指導,及時總結各地做法,將更多符合條件的“互聯網”醫療服務納入醫保支付范圍,支持定點醫療機構提供“不見面”就醫購藥服務,及時滿足人民群眾就醫購藥需求。
附:
國家醫保局 國家衛生健康委
關于推進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開展“互聯網+”醫保服務的指導意見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醫保局、衛生健康委:
為堅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加強新型冠狀病毒疫情防控的決策部署,方便廣大參保人員就醫購藥,降低人群聚集和交叉感染風險,根據《意見》(國辦發〔2018〕26號)等文件精神,現就疫情期間“互聯網”醫保服務提出以下指導意見:
一、將符合條件的“互聯網+”醫療服務費用納入醫保支付范圍
經衛生行政部門批準設立互聯網醫院或經批準開展互聯網診療活動的醫療保障定點醫療機構,與統籌地區醫療保險經辦機構簽訂補充協議后,可將參保人員提供的常見病、慢性病“互聯網”隨訪服務納入醫保基金支付范圍。
按《意見》(醫保〔2019〕47號)規定執行相關價格和支付政策。定點非公立醫療機構提供的“互聯網”隨訪服務,參照定點公立醫療機構價格和支付政策結算。
二、鼓勵定點醫藥機構提供“不見面”購藥服務
落實“長處方”醫保報銷政策。積極推進城鄉居民高血壓、糖尿病門診用藥保障機制的實施。參保人可憑定點醫療機構網上開具的處方在本醫療機構或定點零售藥店配藥。探索定點零售藥店直接結算調劑。按照統籌地區規定的醫保政策和標準,個人和醫保基金分別結算,幫助防控疫情。鼓勵定點醫療機構創新配送方式,在確保患者用藥安全的前提下,降低人群聚集和交叉感染風險。
三、完善經辦服務
區域醫療保險經辦機構與提供“互聯網”醫療服務的定點醫療機構簽訂補充協議時,應當明確納入范圍、條件、收費結算標準、支付方式、總量指標管理、醫療行為監管、處方審核標準、
根據“互聯網”醫療服務的特點,實行網上就醫實名登記制度,建立網上處方審核制度和醫療服務行為監管機制,確保診療和用藥的合理性,防止虛構醫療服務,確保醫保基金安全。定點醫療機構應當為患者建立并妥善保管電子病歷、網上電子處方、購藥記錄等信息,做到診療、處方、交易、配送全過程可追溯,信息流、資金流、物流全過程可監控,便于患者查詢檢查結果、診療方案、處方、醫囑等網上病歷。
四、不斷提升信息化水平
要做好“互聯網”醫保服務政策宣傳,堅持正確輿論導向,準確解讀相關政策。要提供必要的電話和網上咨詢服務,及時為群眾解答相關問題。要做好系統上線、應用完善、情況匯報、評估總結等工作。疫情期間,及時總結推廣成功經驗和做法,逐步向有條件的定點醫療機構和地區推廣,更好地為廣大參保群眾提供優質服務。
國家健康保險局和國家健康委員會
2020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