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月1日起,北京市生育保險將實現制度全覆蓋,覆蓋范圍擴大至機關、事業單位、非京籍職工以及非京籍農民工。生育保險待遇標準及報銷范圍將提高,預計惠及人群新增400萬。根據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19日發布的《關于調整本市職工生育保險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從明年1月1日起,北京市行政區域內的所有用人單位和與之形成勞動關系的職工,都應當參加生育保險。
生育保險自2005年開始實施以來,反響良好,但由于涉及范圍僅限于北京企業內的北京市戶籍職工,所以近年來非京籍外地職工、農民工、事業單位等職工對此呼聲很高,迫切要求擴大范圍。
北京市人力社保局醫療保險處處長蔣繼元表示,此次政策調整將目前不能參加生育保險的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基金會、律師(會計師)事務所、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等全部納入覆蓋范圍,實現生育保險制度的全覆蓋。
此外,與用人單位形成勞動關系的職工均在參保之列,不再區分是否具有北京市戶口,這意味著,非京籍職工也納入了生育保險參保范圍,享受生育津貼和生育、計劃生育手術醫療待遇。
據了解,此次政策調整還將生育津貼的計發辦法調整為職工所在用人單位月繳費平均工資為基數,除以30天再乘以產假天數計發。生育津貼高于本人產假工資標準的,用人單位不得克扣;生育津貼低于本人產假工資標準的,差額部分由用人單位補足。
同時,通知還上調了定額支付標準,對生育和計劃生育手術的部分醫療費用支付項目和定額標準進行了調整,醫療待遇水平將在原有基礎上增長20%左右,減輕個人醫療費用負擔,預計增加基金支出2500萬元左右。
總之,此次政策調整將生育保險的覆蓋范圍從原本的北京市戶籍職工擴大至更多的非京籍職工,使得生育保險更加公平、高效,有利于更好地保障廣大職工的生育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