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長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發布了一份關于對長春市人民醫院等單位違反醫療保險規定的處理通報。2016年12月,為了解決醫療保險“兩定”單位日常管理問題,長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開展了醫療保險“兩定”單位日常檢查,并采取突擊抽查、受理群眾舉報等形式,對全市范圍內的“兩定”單位進行了檢查。在這次檢查中,發現了部分“兩定”單位存在違反醫療保險規定的行為,如長春市人民醫院內分泌科涉及3例“掛床住院”,長春市人民醫院被責令整改,并退回違規費用,還被處以違規費用二倍的罰款。
此外,檢查中還發現了一些違規情況,如長春市世仁堂大藥房、吉林大藥房藥業股份有限公司天嘉水晶城連鎖店、長春市寬城區西廣場大藥房、吉林省恒愛大藥房連鎖有限公司南廣場連鎖店、吉林省益和大藥房有限公司西廣場連鎖店、吉林省益和大藥房有限公司建政路連鎖店、吉林省益和大藥房有限公司天嘉水晶城連鎖店、吉林省伯洪中西大藥房有限公司、長春市寬城區金益大藥房、綠園區天嘉大藥房、吉林省同仁大藥房連鎖有限公司珠江路分店、國藥控股國大藥房吉林永新連鎖有限公司新竹路連鎖店、長春市名仕大藥房、長春市德盛堂大藥房等醫保定點零售藥店存在違規情況。
為了解決這些問題,長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要求這些醫保定點零售藥店限期整改,整改期間不得新增違規情況。在整改期滿后,需向長春市人社局醫療保險處提交整改報告,若整改后仍不合格,將給予停網整頓處理。
此外,長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還發現了一些嚴重違反GSP規定的情況,如大連海王星辰醫藥有限公司長春三道街分店、榆樹市和發新藥店,被責令終止醫保服務協議,直至重新取得GSP認證證書,重新簽訂醫保服務協議。
總的來說,長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對違反醫療保險規定的企業進行了嚴肅處理,并督促其整改。通過這些措施,有助于提高醫保服務質量,保障醫保資金的安全,減少醫保違規行為的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