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2月1日起,本市新申請的藥店將不再被允許在2層(含)以上及地下建筑內開辦,老藥店則不受新規限制。新開辦的單體藥店需保持350米以上的距離,而連鎖藥店則不受此限制。對此,市藥監局市場監管處處長李江寧表示,目前本市藥店數量已經供大于求,新規將改變現有單體藥店多而分散、管理水平低的現狀。
此前,市藥監局在其官方網站公布了四份新規定的征求意見稿,包括《北京市藥店零售企業開辦暫行規定》、《北京市藥品批發企業現代物流技術指南》、《北京市藥品批發企業冷鏈物流管理技術指南》和《北京市醫療器械經營企業現場檢查指南》。昨天公布的《北京市藥店零售企業開辦暫行規定》指出,除公共商業設施外的2層(含)以上及地下建筑內不得開辦藥店。
李江寧解釋說,這主要是為了方便市民購藥及藥品安全。地下室通風性不好、較潮濕,不利于藥品的保存。如果將藥店設在高層,市民買藥時會不便。藥店寬敞、明亮、整潔,能讓患者感到放心,因此我們考慮將藥店設在一層最合適。
然而,目前本市不少老藥店都是地下室與二層樓都有生意。比如本市著名的百年老店白塔寺藥店,就是分為三層,地下一層主要是醫療器械,一層主要是各種普通藥品,二層主要是中草藥。李江寧解釋說,新規規定的只是明年2月1日以前申請的藥店,此前已經開辦的藥店仍可正常經營,不按新規要求。這些藥店需確保藥品存放安全,位于地下一層的藥店需有完備通風、除濕系統,藥監部門會對其進行檢查。
在藥店進行每5年一次的藥品經營許可證換發中,藥監部門將根據新規考量藥店的經營情況,但具體怎樣操作還尚未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