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7歲女童感冒,去診所看病,醫生竟然為她在處方簽上開具了一盒保健品,并宣稱依據的是藥食同源理論。這讓人們不禁疑問:保健品真的能治感冒嗎?
近期,一位名叫魏先生的7歲小侄女感冒發燒,帶著她到當地一家診所看病,醫生竟然給她開出保健品的藥方,并稱這是“藥食同源”的理念。一起看看這個案例,里面到底有什么貓膩。
診所負責人強調,藥食同源原本屬于中醫理論的范疇。它強調食物和藥物之間存在共性,是古代醫學家將中藥的“四性”、“五味”理論運用到食物之中,認為每種食物也具有“四性”、“五味”的一種理論。然而,在診所開具食品處方、對疾病產生治療作用等問題上,藥食同源理論本身就和它不存在因果關系。
盡管食品級的產品很安全,也是國家承認的,但這也和醫療機構能不能直接銷售是兩碼事。如果診所想銷售這類產品,先問問代理商,看看他們是否有國藥準字號。
然而,在這個案例中,記者問及診所銷售的保健品是否有國藥準字號時,診所負責人承認:“這個它沒有”。既然沒有國藥準字號,那么該產品就是保健品而不是藥。保健品屬于食品,對疾病只能起到預防作用,不能宣稱其能治療某種疾病。更不能在只能開具藥品的處方簽上出現它的名字。
按照《處方管理辦法》第五十七條第二款規定,未按照該辦法規定開具藥品處方的行為,將由縣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給予警告或責令暫停六個月以上一年以下執業活動;情節嚴重的甚至將被吊銷執業證書。診所賣保健品,需要辦什么資質?
記者電話詢問了相關部門,當地食品藥品監督所的工作人員回復:診所銷售保健品,需要辦理《食品經營許可證》,沒有證件是不允許經營的。即便是國家承認的保健品,在銷售過程中仍然需要辦理正規的許可證件。而事實上,很多診所經營者都不知道需要提前辦理這個證件。
保健品銷售亂象,不應只查診所。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工信部、商務部、網信辦等13個部門決定立即在全國開展聯合整治“保健”市場亂象百日行動,很多熱情的讀者紛紛留言。
根據讀者的留言反饋情況來看,不只是部分診所,還有一些養生保健機構、美容院,甚至媒體也在為某些保健品的過度宣傳推波助瀾。
在此,小社呼吁相關監管部門,進一步加大打擊力度,維護好保健品市場秩序,讓醫藥行業得到凈化。另外,也想囑咐各位同仁,保健品經營需要提前辦理好相關許可證,切莫鋌而走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