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5日,吉林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發布第4次藥品質量公告,將公布檢出金淑活血片等17批次藥品不符合標準。
涉及9家藥企,包括吉林龍泰藥業有限公司、亳州千草藥業有限公司(安徽)、吉林韋伯藥業有限公司,檢出的不合格項目包括“性狀”、“含量測定”、“水分”、“二氧化硫殘留量”、“總灰分”。
不合格項目中,路上二氧化硫殘留有3項,不合格的二氧化硫殘留一般存在于用硫磺過度熏蒸的藥材中。
對于缺乏亞硫酸鹽氧化酶的群體,食用含有二氧化硫的食物可能會引起過敏反應、惡心、嘔吐、胃腸不適,甚至哮喘和呼吸困難。2013年,CFDA首次明確了中藥材和飲片中二氧化硫殘留量的標準。
根據規定,中藥材及飲片(除礦物來源外)中亞硫酸鹽殘留量(以二氧化硫計)不得超過150mg/kg,山藥、牛漆、葛根、天冬、天麻、天花粉、白芨、白芍、白術、黨參等10種中藥材及飲片中亞硫酸鹽殘留量不得超過400mg/kg。
"藥物的性質和毒性很難完全區分."昨日(9月15日),賽獲悉中國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辦公廳副調研員崔在第二屆中國藥品監管科學大會(2017)現場發表的主題演講。
崔在現場指出,很多藥物,如慶大霉素、化療藥物、反應停等,除了療效外,還有嚴重的副作用,必須嚴格監管。另外他舉了個例子說,香港的藥監署全稱叫“藥劑及毒藥管理局”。
可想而知,有質量問題的藥品,其危害之大。國家加強監管不是為了控制企業,而是為了促進企業合規和更好的發展。
中國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藥品注冊司司長王立峰在大會上表示,監管機構和企業的關系不是“警察”和“小偷”,也不是“零和游戲”,而是雙贏的關系。
監管者的核心訴求和藥企是一樣的,就是以消費者為核心,以患者為核心。
附:不符合標準的藥品清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