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0家門店主動加入集中采購的背后原因是什么?32個品種加價率不超過15%。市場反饋如何?
7800家店加入集采,4月啟動
據云南省醫藥流通行業協會消息,近日,云南省近51家連鎖企業7800家連鎖店積極申請加入云南省政府第二批帶量采購工作,涉及32家零售藥店銷售品種。根據國家統一部署,預計本月正式實施。
也就是說,云南省7800家門店將選擇跟進實施32個品種帶量中標。
32個品種跟進執行
公開資料顯示,國家組織的第二批藥品集中采購目錄共涉及33個品種,其中32個為口服制劑,除1個為注射液——注射用紫杉醇(白蛋白結合型)外,其余均屬于零售藥店常規品種。
長期以來,政府鼓勵零售藥店參與帶量采購,很多省份也實施了相關政策,要求藥店參與。目前有藥店積極跟進和政府自愿參與兩種模式。
零售藥店一方面可以通過參與帶量采購獲得優質的采購價格,同時可能獲得更多的處方品種。
同時,另一方面,帶量采購也對藥店的資金實力要求較高。
毫無疑問,對于集采來說,業內最關心的問題就是相關品種的銷售定價,否則即使很多品種拿到優質的采購價格,也可能對中小藥店有一定的壓力。
也就是說,雖然帶量采購對于零售藥店來說是大勢所趨,但銷售定價的問題卻成了影響藥店經營者尤其是中小藥店頭腦的一個“結”。
最高加價15%
根據《云南省零售藥店實施藥品集中采購公約》(以下簡稱《公約》),原則上參與集中采購的單位需按申報計劃完成年度采購量,如有異常應及時上報。
價格方面,要遵紀守法,政府在門店談判的采集品種差價不得超過15%。
也就是說,按照《公約》,零售藥店可以享受優惠政策,獲得更好的處方品種,獲得更低的進價,但相應品種的銷售價格也有“天花板”,最高提價不得超過15%。
對于加價不應超過15%的問題,業內人士也有不同的看法。
有藥店老板表示:去年出現同一種藥,醫院和藥店不同價的現象后,為了保持客流,即使成本很高,也不得不低價銷售。還不如目前加入帶量采購,至少采購價格低。
也有一線藥店說:15%根本覆蓋不了藥店的成本,水電房租人工成本都不缺。這些處方品種只是為了留住客戶,不賺錢。
至于如何加價銷售,浙江醫保局之前也出臺過相關文件。
今年1月8日,浙江省醫保局發布《提升藥品集中采購功能推進醫保藥品支付標準全覆蓋改革方案(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方案》)。
055-79000就醫保藥品集中采購和支付標準提出了具體措施。實施范圍涉及全省所有公立醫療機構、醫保定點民營醫療機構和醫保定點零售藥店。
其中,《方案》明確指出,全省所有定點零售藥店執行統一的醫保藥品支付標準,高于醫療機構確定的支付標準15%(不含國家和省談判藥品),最高不超過200元(以最小包裝為基準)。
也就是說,按照《方案》,浙江省所有定點零售藥店如在集中采購平臺上銷售藥品,只能在醫療機構支付價格的基礎上加價15%,最高只能加價200元。
與云南省現行支付價格相比,浙江省藥店支付價格的基本標準不同,基本價格為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