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等四部門發出通知要求,對涉及違法發布藥品信息和進行藥品交易的生產經營企業要責令其改正,并列入“黑名單”,納入重點監管對象。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等四部門日前發出通知,要求進一步嚴厲打擊利用互聯網發布虛假藥品信息和非法銷售藥品。藥監局31日在其官方網站全文刊登。
通知指出,由于受互聯網復雜性、開放性、無界性和變化迅速性等多方面因素的影響,治理違法發布藥品信息和非法銷售藥品的網站仍然是一項長期而艱巨的任務。
通知要求,加強對已審批的互聯網藥品信息服務和交易服務網站的日常監管。重點檢查網站主頁顯著位置是否標注資格證書編號;網站資格證書是否超出有效期使用;網站是否違法發布虛假藥品信息和廣告;未獲得交易資格證書的網站是否直接撮合藥品網上交易;獲得交易資格證書的網站是否超出批準的范圍進行交易;向個人消費者提供交易服務的網站是否違法銷售處方藥。
通知要求,加強對互聯網上發布虛假藥品信息、廣告和非法銷售藥品的動態監測。監測內容集中針對發布治療糖尿病、高血壓、腎病、風濕、痛風、性功能障礙、皮膚病等疑難雜癥的信息、廣告以及冠名“中國”、“全國”、“中華”、“軍隊番號”等網站;監測重點集中針對搜索引擎和大門戶網站;對投訴舉報以及監督檢查發現問題嚴重的網站進行追蹤監測。
通知進一步要求,嚴厲打擊利用互聯網銷售假藥違法犯罪行為。認真摸排利用互聯網銷售假藥違法案件線索,收集、固定相關證據,深挖制售假藥窩點,集中破獲一批利用互聯網銷售假藥的案件。
通知稱,對已批準的互聯網藥品信息服務和交易服務網站違法發布藥品信息和進行藥品交易的,責令其立即改正,并依法查處;情節嚴重的,撤銷其《互聯網藥品信息服務資格證書》或《互聯網藥品交易服務資格證書》,移送通信管理部門依法予以關閉。對涉及違法發布藥品信息和進行藥品交易的生產經營企業要責令其改正,并列入“黑名單”,納入重點監管對象。
通知指出,對未經審批擅自發布藥品信息和非法銷售藥品的網站要做好分類處理。對互聯網信息服務提供者(ICP)備案在本省(區、市)的網站,責令其立即改正,并依法查處,對拒不改正、情節嚴重或備案信息虛假的網站,可書面通報通信管理部門依法予以關閉;對ICP備案在外省(區、市)的網站,按照屬地管理原則移送相關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處理;對未取得ICP備案且服務器設在境內的網站,移送同級通信管理部門依法處理;對未取得ICP備案且服務器設在境外的,由各省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上報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統一移送有關部門依法處理。
通知明確,從監測發現的違法網站上查找案件線索,追查制售假藥窩點。對構成犯罪的,及時移送公安機關,追究刑事責任;對需要出具有關鑒定意見的,及時出具;對涉及范圍廣、危害嚴重的大案要案,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公安部將適時掛牌督辦。
通知進一步要求,各地、各部門要重視宣傳打擊利用互聯網發布虛假藥品信息、非法銷售藥品的重要意義和工作成果,曝光發布虛假藥品信息和非法銷售藥品的網站,引導公眾從合法渠道購買藥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