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6日,九典制藥發布公告稱,公司于2019年9月25日收到瀏陽市環境保護局出具的《行政處罰事先(聽證)告知書》(瀏環罰告字[2019]206號)。
行政處罰事先(聽證)告知書》顯示,9月19日,瀏陽市環境保護局接到群眾舉報反映瀏陽經濟技術開發區有泵車將廢水抽至下水道的情況。瀏陽市環境保護局執法人員隨即前往現場調查,經調查核實,九典制藥涉嫌以逃避監管的方式將需要進入污水處理設施的廢水委托未具備處置能力的瀏陽廣凌環境事業發展有限公司進行處置。九典制藥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第三十九條之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條第三項和《湖南省環境保護行政處罰裁量權基準》之規定,經案審會集體討論,瀏陽市環境保護局擬對九典制藥上述環境違法行為作出如下行政處罰:
1、停產整治;2、罰款人民幣壹佰萬元整(¥1000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