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山東省食藥監局發布了一份名為《關于山東省藥品零售企業準入標準征求意見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該通知明確了山東省藥品零售企業的準入標準,要求各門店配備不同級別的藥學技術人員,并提供相應的藥學服務。
對于單體藥店,通知要求必須配備至少一名執業藥師或主管(中)藥師以上的藥學技術人員,以提供專業的藥學服務。對于連鎖門店,則要求至少配備一名執業藥師負責處方審核,并配備一名(中)藥師以上的藥學技術人員開展藥學服務。此外,營業人員應當佩戴工作牌,上面應當包含照片、姓名、崗位等內容,且是執業藥師和藥學技術人員的,工作牌還應當標明執業資格或者藥學專業技術職稱。
在崗執業的執業藥師應當掛牌明示。除《通知》中提到的內容外,我們之前已經進行過報道。藥品零售連鎖企業應是法人企業,由總部、配送中心和門店構成。門店是指藥品零售連鎖企業設置的分支機構。藥品零售連鎖企業應有10個以上(含10個)門店。開辦藥品零售企業,單體藥店用于藥品經營的營業場所同一平面的使用面積不得少于100平方米,藥品零售連鎖門店用于藥品經營的營業場所同一平面的使用面積不得少于60平方米。在車站、碼頭、機場、超市等特定區域內設立零售藥店的,必須具有相對獨立的區域,營業區域面積不少于20平方米。
藥品零售企業應先核定經營類別,確定申辦人經營處方藥或非處方藥、乙類非處方藥的資格,并在經營范圍中予以明確,再核定具體經營范圍。零售經營范圍包括中藥飲片、中成藥、化學藥制劑、抗生素制劑、生化藥品、生物制品等。醫療用毒性藥品、麻醉藥品、精神藥品、放射性藥品和預防性生物制品的核定按照國家特殊藥品管理和預防性生物制品管理的有關規定執行。從事中藥飲片質量管理、驗收、采購人員應當具有中藥學中專以上學歷或者具有中藥學專業初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中藥飲片調劑人員應當具有中藥學中專以上學歷或者具備中藥調劑員資格。營業員應當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