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范化培養一名全科醫生需要8年時間。為解決培養周期較長與基層急需之間的矛盾,國務院辦公廳7日發布了《國務院關于建立全科醫生制度的指導意見》。該指導意見提出,為了解決當前基層醫療衛生服務人員短缺和培養周期長的問題,近期將采取轉崗培訓等多種措施來加強全科醫生培養。
指導意見提出,到2012年,每個城市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和農村鄉鎮衛生院都將有合格的全科醫生。為此,近期將大力開展基層在崗醫生轉崗培訓,并強化定向培養全科醫生的技能培訓,以提升基層在崗醫生的學歷層次。同時,指導意見還鼓勵醫院醫生到基層服務,以滿足基層醫療衛生服務的需求。
對于符合條件的基層在崗執業醫師或執業助理醫師,指導意見將按需進行1到2年的轉崗培訓。轉崗培訓的主要目標是提升基本醫療和公共衛生服務能力。這些培訓將在國家認定的全科醫生規范化培養基地進行,培訓結束后,通過省級衛生行政部門組織的統一考試,獲得全科醫生轉崗培訓合格證書。這些醫生可以注冊為全科醫師或助理全科醫師,適當增加為基層定向培養5年制臨床醫學專業學生的臨床技能和公共衛生實習時間。
對于到經濟欠發達的農村地區工作的3年制醫學專科畢業生,指導意見提出,可在國家認定的培養基地經過2年的臨床技能和公共衛生培訓后,取得執業助理醫師資格。然后,在國家認定的助理全科醫師規范化培養基地,再經過1年左右的臨床技能和公共衛生培訓后,就可以注冊為助理全科醫師。
指導意見還提出,鼓勵基層在崗醫生通過參加成人高等教育來提升學歷層次。符合條件后,可以參加相應執業醫師考試,考試合格后可以按程序注冊為全科醫師或助理全科醫師。此外,指導意見還嚴格執行城市醫院醫生在晉升主治醫師或副主任醫師職稱前到基層累計服務1年的規定。
指導意見強調,要建立健全城市醫院與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對口支援制度和雙向交流機制。縣級以上醫院可通過遠程醫療、遠程教學等方式,加強對基層的技術指導和培訓。同時,還要制定管理辦法,支持醫院醫生(包括退休醫生)采取多種方式到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含私人診所等社會力量舉辦的醫療機構)提供服務,并獲得合理報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