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衛生部網站發布的消息,為防范食品安全風險、保護嬰幼兒健康,衛生部等六部門近日發布公告,禁止雙酚A用于嬰幼兒奶瓶。雙酚A是一種聚碳酸酯、環氧樹脂等高分子材料的原料,廣泛用于生產食品包裝材料和容器。然而,在食品包裝材料和容器中遷移的雙酚A極微量,尚未發現對人體健康產生不良影響。
公告要求自2011年6月1日起,禁止生產聚碳酸酯嬰幼兒奶瓶和其他含雙酚A的嬰幼兒奶瓶。自2011年9月1日起,禁止進口和銷售聚碳酸酯嬰幼兒奶瓶和其他含雙酚A的嬰幼兒奶瓶。生產企業或進口商有責任召回這些產品。
公告強調,雙酚A除了用于嬰幼兒奶瓶,還可用于生產其他食品包裝材料、容器和涂料。其遷移量應符合相關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的限量。同時,食品包裝材料和容器生產企業需依法組織生產經營,相關行業協會要加強行業管理和自律,引導企業規范生產經營活動。
此外,公告要求食品安全監管部門加大監督執法力度,加強對嬰幼兒奶瓶的監督檢查,依法查處不符合公告要求的違法行為。總之,雙酚A作為一種常見的高分子材料,在食品包裝和容器生產中使用時需謹慎對待,以確保嬰幼兒健康和食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