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新華社的報道,11月17日,廣東省佛山市中級人民法院對康美藥業原董事長、總經理馬興田等12人操縱證券市場案進行了公開宣判。馬興田因涉及多項罪名,被判處有期徒刑12年,并處罰金人民幣120萬元;康美藥業原副董事長、常務副總經理許冬謹及其他11名責任人員,因參與相關證券犯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此外,部分人大代表、政協委員、證監機構人員、新聞記者以及被告人家屬等旁聽了宣判。
近期,康美藥業原董事長馬興田等人因涉嫌操縱證券市場和違規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等犯罪被追究刑事責任,引發市場廣泛關注。繼因年報等虛假陳述民事侵權證券集體訴訟案被責令巨額賠償后,馬興田等人又因涉嫌證券犯罪被依法移送起訴。兩案的審判持續釋放了依法從嚴打擊證券違法活動,堅決維護資本市場深化改革和健康發展的強烈信號。
廣東省佛山市中級人民法院的判決顯示,證券市場犯罪的懲罰力度將進一步加大。法院以馬興田等人的犯罪事實和性質為依據,判處他們有期徒刑和罰金,旨在維護證券市場的正常秩序,保護投資者的合法權益,保持市場公正、公平、透明的發展環境。
這兩起案件再次提醒我們,證券市場是高風險、高敏感性的領域。一些不法分子往往利用證券市場的特點,進行違法犯罪活動,嚴重損害了證券市場的公正性和穩定性。因此,我們要更加重視證券市場的監管和打擊力度,加強法律宣傳和教育,提高市場參與者的法律意識和風險意識,共同維護證券市場的健康、穩定和可持續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