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2日,廣西醫科大學第一附屬醫院發布通知,為規范醫藥代表在醫院進行業務活動的相關事項,開始規定醫藥代表在該院開展業務活動需備案登記,未經備案登記的不得開展業務活動。按照通知,到醫院備案登記的醫藥代表應當具備以下條件之一:
1. 生命科學、醫藥衛生、化學化工相關專業的大專(含高職)及以上學歷; 2. 除第1項以外的專業大專(含高職)以上學歷,且具有二年以上醫藥領域工作經驗; 3. 醫藥代表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或獲得公司授權書,勞動合同或授權書中應寫明工作崗位為醫藥代表,醫藥代表須經過崗前業務培訓。
到醫院開展業務活動的醫藥代表必須佩戴醫院發放的《醫藥代表備案登記證》(藥學部蓋章有效),未經過備案登記的醫藥代表不能在醫院開展業務活動。醫藥代表變更工作單位的,需交回原《醫藥代表備案登記證》,重新登記。對于有的代表不再從事相關工作或終止勞動關系、停止授權的,也有要求,應主動注銷登記備案信息。而如果公司的藥品上市許可持有人被取消相關資質的,其備案的醫藥代表信息自資質取消之日起自動失效。
據了解,這是廣西首家開展醫藥代表備案的醫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