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有一家醫療機構因為違規采購被通報批評。
6月15日,安徽亳州衛計委發布《亳州市醫藥集中采購情況督查通報》(以下簡稱《通報》),強調醫療機構要按照藥品集中采購規定的程序和要求,在公開的陽光下運行,嚴禁平臺外交易。
8家醫療機構采購有問題
055-79000稱,6月6日至9日,安徽省亳州市衛計委組織人員對1家市級公立醫院、8家縣級公立醫院和8家鄉鎮衛生院藥品、高值耗材和大型設備采購情況進行了抽查。檢查發現8家醫療機構存在違規購置醫療設備行為,具體如下:
亳州市衛計委在檢查過程中還發現,大部分醫療機構未能及時關注采購平臺中耗材清單的動態變化,導致網上采購不及時。此外,由于藥品配送公司配送藥品不及時、缺貨,藥品入庫不及時,大部分醫院網上收取的藥品量多于實際入庫量。
《通報》指出,各醫院對高值耗材的定義仍局限于骨科、介入、口腔科、眼科、神經外科耗材,忽略了體外循環和血液凈化耗材等耗材。于是,心肺轉流和血液凈化耗材(如透析器罩、管材等耗材)都用上了,醫療機構卻沒有進行網上點擊購買。
發現問題立即整改,排名低者或被約談
《通報》明確表示,根據《通報》的規定,上述8家醫療機構將在年終縣域衛生考核中給予相應扣分。
同時,亳州衛計委要求,對檢查發現的問題要立即整改,對違反《關于印發亳州市2017年度縣區衛生工作考評方案的通知》相關規定的,按《安徽省醫藥采購監督管理辦法(試行)》進行處理,并將整改處理情況于7月10日前書面報告市醫改辦和市財政部門。
據亳州市衛計委披露,該市每年至少開展一次藥品集中采購監管,覆蓋全市10家縣級以上公立醫院和100家政府辦基層醫療機構。
重點監控藥品采購比例過高或使用不合理,對網上采購執行不到位、監控藥品采購比例低于全市平均水平的縣區和醫療機構進行重點約談。
閱讀:亳州市人民醫院獲悉亂收費問題。
6月15日,國務院辦公廳發布《管理辦法》,亳州市人民醫院違規收取醫療費用成為十六起典型案例之一。
通報稱,2015年1月至2016年6月,安徽省亳州市人民醫院通過超標準收費、自收自支項目收費、重復收費等方式,違規收取醫療費用2314.08萬元。
給予亳州市衛生計生委計劃生育家庭發展科科長王文麗行政警告處分;亳州市發改委(物價局)價格監督檢查分局局長許紅霞、副局長詹晶晶被誡勉談話;給予亳州市人民醫院院長杜、財務處處長閆亮、副處長王靜記過處分;亳州市人民醫院李、藥劑科主任、設備科主任、程